象猿兩隊又槓上了!
繼四月份黃佳明所引發的「觸身球風波」,五月份兄弟在桃園球場擔任主場惹出的「休息室風波」之後,昨日(6月2日)又上演「攝影機風波」,兄弟象領隊楊愛華質疑Lamigo Monkeys在比賽中用3台攝影機側錄作為分析用途,是不是違反聯盟規章?
聯盟回應,「如果比賽中攝影機沒有與電腦、網路連線,無法進行竊取暗號等行為,就不算違規」,風波似乎暫告一段落,然而兩隊之間的芥蒂又更深了。
釐清事件是非對錯之前,先要了解聯盟規章是如何訂定與執行的。每年球季中與球季結束,四球團都會召開領隊會議,訂定新的聯盟規章,或是修改舊有的聯盟規章,以適用現狀,在每年召開的數次領隊會議中完成。
也就是說,聯盟規章是由四球團領隊達成共識所訂定的,中華職棒大聯盟只是執行單位,並沒有修改規章的權限。
兄弟象球團與楊愛華領隊要質疑Lamigo球團在球場架設攝影機是否違法之前,應該要先翻閱並了解聯盟規章,釐清這類攝影器材究竟有無違法,再向聯盟申訴,是比較恰當的方式,畢竟規章是由四球團所訂定認可的;去年陳瑞振打黃仕豪事件,聯盟搬出規章要罰陳瑞振禁賽2場、罰款5萬,第一時間楊愛華竟說,「球團有內規,不需要聯盟來罰。」立法者不知(守)法,似乎說不過去。
再者,楊愛華領隊私下向聯盟詢問這個事件是否違法,應該要低調些,事緩則圓,至少不要驚動媒體,而不是賽後大動作與聯盟賽務部主任、Lamigo領隊及副領隊,齊聚在本壘板後方爭論,如此不引起媒體報導也難。
當事件從兩隊私下可以和平取得共識,演變成媒體大篇幅報導,然後交給輿論做評斷,結果就對兄弟球團不利了。
要知道,兩個禮拜前桃園球場「休息室風波」,兄弟象球團與楊愛華領隊「高調」處理此一事件,引發媒體大篇幅報導,事後輿論一面倒不利於兄弟象,認為這是球團「長期省錢不願經營主場」所吞的苦果。
昨日「攝影機風波」也是如此,輿論普遍認為「Lamigo願意耗資百萬添購攝影分析器材,希望讓球員更進步,兄弟不願意投資,又見不得別人好,才會抓人家的小辮子吧!」
擔心Lamigo架設攝影機有竊取暗號之嫌,及兩個禮拜前為球隊來桃園擔任主場但休息室什麼都沒有而抱不平,持平而論,楊愛華領隊為球隊及球員爭取權益,並沒有錯,但錯就錯在兄弟球團所背負的原罪。
職棒開打22年以來,球迷已經受夠了職棒一直不斷原地踏步,因此,當球迷看到這幾年統一獅認真經營南台灣主場,集團投注大量資源在職棒,當球迷看到Lamigo Momkeys把桃園球場打造成北台灣棒球重鎮,劉保佑老闆願意在球員訓練及食宿上提供最好的環境,希望職棒更好、走得更長久,再對比兄弟象「小而美」的經營方式,一般球迷當然會用放大鏡檢視兄弟球團的一舉一動。
象猿兩隊再掀風波,相信這只是四球團明爭暗鬥的冰山一角,從未浮上檯面的紛爭應該不少。在此,誠心呼籲四球團放下心中成見,共同打造更好的職棒環境,畢竟,中華職棒只剩四隊,沒有再內耗分裂的本錢了,與其把心思花在內鬥,不如全心全力想著如何一起把國內職棒的餅做大,吸引球迷進場,比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