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N的Jayson Stark最近寫了篇文章,提到美國職棒選手合約裡千奇百怪的事,很有趣,王建民也在其中。
王建民的合約中有這麼一條:「獲得銀棒獎,獎金5萬美元。」但這5萬美元賺到機會斷定為「0%」應不為過。
打擊向來是王建民的弱項,上大聯盟後,他的打擊率到目前為止是0,總共15個打席沒有安打,三振8次,雙殺打1支,犧牲觸擊1支,他生涯打擊造成的出局數16個,比生涯打席數還多1個。
當然,他現在國家聯盟,所以才會有這一個條款,因為國家聯盟銀棒獎設有投手這個位置,他只要拚贏其他國家聯盟投手就可以拿到5萬美元獎金,其實,不管拿不拿得到這5萬美元,光是一場比賽他要上場打擊2至3次,就夠讓人提心吊膽了,沒人忘得了2008年6月他在洋基隊時,就是因為打跨聯盟比賽,跑壘時傷了腳,也讓他的人生從彩色變成黑白,所以,他只要沒有因為打擊或跑壘受傷,那就等於賺到很多個5萬美元。
當然,不是只有王建民有這樣看起來毫無希望拿到獎金的條款,費城人隊救援投手羅梅洛也有,他的打擊當然不像王建民這麼慘,他生涯有1支安打,而且還是二壘安打,問題是他生涯出賽472場,總共只上場打擊了4次,他最近一次打擊是2007年,那是自2003年後他第一次有打擊機會,至於那支二壘安打,今年6月就滿10年了。
當然,這麼有趣的合約條款也存在於其他職棒選手中,例如,白襪隊的歐曼、克雷恩及釀酒人隊的齋藤,他們的合約中都有一條是:「如果獲選為明星賽先發投手,可以獲得獎金(1萬到2萬5美元)。」
問題來了,這3個人都是救援投手,而且在大聯盟生涯中沒有先發過,歐曼出賽392場,先發0,克雷恩出賽376場,先發0,齋藤出賽292場,先發0,這真是一個吃豆腐的獎勵條款。
海盜隊今年夢作得很大,從他們球員的合約條款就看得出來,包括5個今年簽進來的自由球員及一個原本隊裡的選手,新合約中都有這麼一條:「如果獲選為世界大賽MVP,可獲得激勵獎金。」
問題是,海盜隊上回打入季後賽是19年前,上回打入世界大賽是1979年,今年能不能進季後賽都還不知道,就已經想到世界大賽?幾乎年年打入季後賽的洋基隊都沒有任何一個球員有這樣的條款,海盜隊卻有6個人的合約裡有?真是志氣高啊!
明星球員也有「欺負條款」,王建民的新隊友Jason Werth的合約裡就有這一條:「28號球衣必須屬於Werth。」也就是不管這個號碼現在誰在用,都得無條件讓給Werth。
過去明星球員轉隊時常發現自己慣用的號碼已有人用了,通常都會用一些好處把號碼換回來,例如盜壘王韓德森就花了2萬5美元讓隊友讓出24號球衣,也有人用筆電或勞力士表以及一大堆的飲料來搏感情,以取得對方同意讓出球衣號碼,但像Werth這麼霸道地在合約裡明文規定,倒是罕見。
而被Werth霸凌的是工具人內野手莫爾斯,今年他只好改穿38號球衣。
Werth當然也有他的說辭,他說:「自從2004年我轉用28號後,我待過的球隊打進季後賽5次。」7年打進5次,成功率7成14,當然要把號碼讓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