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中,大聯盟向球員工會提出2018年新版的「加速比賽節奏」提案,希望工會能夠同意,並於新賽季實施,企圖減少近年不斷增加的平均比賽時間。雖然兩造的談判最終破局,工會打槍了大聯盟的新提案,但根據現行勞資協議的規定,聯盟只要在提出改變規則的提案超過一年後(大聯盟去年就已提出初版提案),執行長就可單方面地無視工會反對,強行實施他們設計的新措施,成敗後果則由聯盟自行全權負責。換句話說,在大聯盟執行長曼弗瑞(Rob Manfred)近年亟欲推動「縮短比賽時間」政策的決心下,2018年的大聯盟新賽季,我們很有可能會看到以下的新比賽規則,或是近似於這些新規則的內容被實施。
一、投球時鐘:壘上沒人時,投球時間限制18秒;壘上有人時,則無限制(聯盟提出的最早版本是,無論壘上有沒有人都限制 20 秒)。違反規定的話,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加計壞球一顆。
二、加計壞球的懲罰到五月一號才施行,球季第一個月為讓球員適應的緩衝期。
三、投手丘會議每場比賽不超過六次。最早的版本是每局僅限一次,超過一次就得換投手。這邊所指的投手丘會議,除了教練上場與投手交談,投手主動去找其他野手討論也算在內。□
四、換下一名打者上場打擊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35秒。
上述內容都是經過工會抗議後,聯盟修正過後的版本,對比賽的基本運作影響甚大,不難看出大聯盟雷厲風行的信念。但大聯盟做事也頗為謹慎,並非在毫無研究基礎或實證的情況下霸道行事,過去三年他們針對比賽進行方式和規則修改做了非常多大數據研究與實驗,包括從2015年起就在小聯盟2A和3A實施投球時鐘的規定,收集到足夠的證據和正面回饋後,才策劃出他們認為可行的改變方案。
美國職棒之所以會那麼想縮短比賽,最大的原因是為了迎合年輕世代愈來愈短的注意力集中時間,並且滿足媒體管道多元化之後的商業需求。運動賽事在業餘時期,多以競爭本質和獲得榮耀為主要目的,但自從商業化、職業化後,雖然規模和參與人口不斷增加,運動賽事也得做出更改規則和調整比賽方式的犧牲,以求符合商業利益。
隨著廣播、電視、網路的發明,比賽時間愈短、節奏愈緊湊的運動,在賽事呈現上就愈有顯著優勢,更能吸引觀眾的雙眼,因此我們看到網球從1960年代末期發展出「搶七制」,美國職籃近幾年亦傳出有意將比賽時間48分鐘縮短為44分鐘的風聲,目的都是為了精簡化比賽內容。
棒球雖然也想跟上減短比賽時間、吸引更多年輕球迷的潮流,但直到去年結束的2017年賽季為止,他們採取的作法要不是太細微、影響力不大(故意四懷球保送不必投球、只需向裁判示意),就是規定的罰則太輕、裁判執法不力(打者若未揮棒,雙腳不得離開打擊區),導致九局比賽的平均進行時間雖然在2015年有縮短(兩小時56分),但成效沒有延續,2016年起又恢復增加趨勢,去年甚至創下三小時五分鐘的歷史新高紀錄。
要知道,九局比賽的平均進行時間在1980年只有兩小時33分鐘,以一場娛樂表演來說,算是一般大眾可接受的長度,但增加到如今超過三個小時的長度,實在令人難以忍受。試問身為棒球迷的自己,有多久沒有從頭到尾把一場棒球例行賽看完,就能深刻感受到現今過長的棒球賽事所形成的負面影響。
於是很多人開始好奇,明明都是打棒球,比賽局數都是九局,為什麼2017年的比賽,會比1980年代的球賽足足多出將近30分鐘呢?美國知名運動網站《運動部落格國度》(SB Nation)的資深棒球作家葛雷斯比(Grant Grisbee)就做了一份非常詳盡且有趣的研究,比較除了比賽時間以外,各種條件都相當類似的兩場比賽,一場來自1984年、另一場則取自2014年,看看究竟造成比賽時間增加的罪魁禍首是什麼。
以下是兩場比賽的基本資訊:
第一場
1984年四月13日,大都會作客小熊,結果11:2主場隊小熊贏
兩隊合計:投270球、讓27名跑者上壘、有74名打者上場打擊、一個局中間換投
比賽進行時間:2小時31分鐘
第二場
2014年四月17日,釀酒人作客海盜,結果11:2主場隊海盜贏
兩隊合計:投268球、讓27名跑者上壘、有75名打者上場打擊、一個局中間換投
比賽進行時間:3小時6分鐘
葛雷斯比問了兩個非常簡單的問題:「為什麼各種基本比賽條件和累積數據都十分類似的兩場比賽,進行長度會有半小時的落差?這半小時的落差從哪裡來?」於是他開始做逐局分析,整理歸納後得出以下結論:
一、「廣告時間變長」不是最大原因
很多人一想到現在比賽時間變久的現象,直覺反應往往是,跟1980年代的電視轉播相較,近年來大聯盟賽事的廣告時間變長,才會拉長整場比賽的進行時間。這個推論是正確的,上面第二場比賽的廣告時間確實比較長,從第一場的總廣告時間33分13秒,增加到42分36秒,差了將近10分鐘。然而,即便如此,廣告時間仍不是最主要拉長比賽時間的肇因,畢竟從數字上來看,只上修了將近10分鐘的時間,跟前面所提1980和2010兩個年代九局比賽的平均比賽時間差近30分鐘相比,還有一段距離。
而且值得注意的一點是,1984年那場比賽的局中間換投沒有進廣告,而2014年那場賽事的局中間換投則是有廣告,所以如果把1984年的局中間換投時間也算進廣告時間,那兩場比賽的廣告時間差距可能只有六到七分鐘,造成的影響因此又顯得更小。
二、「投手投球節奏變慢」才是罪魁禍首
後來葛雷斯比發現,投手的投球節奏變慢,才是促使比賽變得愈來愈久的根本原因。至於他是怎麼得出這個結論的呢?首先,他先找出投手有可能拖時間的情況,也就是他所定義的「無後續動作投球」,指結果是好壞球判決或打者揮棒落空的投球。更具體地解釋,就是投手投完,球沒有被打者揮到,捕手也確實接到球,再回傳給投手的情形,排除了打席結束、跑者有推進或盜壘、界外球、暴投捕逸等,各種投手不能掌控投球間隔的情境。
葛雷斯比發現,兩場比賽「無後續動作投球」的數量差不多,第一場和第二場分別有146 顆和147 顆。不過兩場比賽「無後續動作投球」所花的時間長度卻相去甚遠,1984那場比賽為32分27秒,而四年前那場球賽則是57分21秒,後者比前者足足多出了25分鐘。
除此之外,第一場有70顆「無後續動作投球」的時間不超過 15 秒,第二場卻只有10顆。反過來看,第二場有多達87顆「無後續動作投球」的時間超過 20 秒,第一場卻僅有32顆。
上述的種種數字證據都代表,當今投手在投手丘上磨耗的時間,遠超過1980年代的投手,一些知名的快節奏投手如伯利(Mark Buehrle),也愈來愈少見。若去看1980年代球賽的畫面,會發現當時投手的投球節奏遠比現今投手明快,從拿球到出手的時間都不會太長,反觀現在大部分投手,在即便壘上無人、比賽情境不緊繃的情況下,每一球仍花許多時間出手,過程中不時東摸西摸、左顧右盼、解除投球準備姿勢,讓比賽時間因此增加。
當然,局中間換投手次數變多、影片輔助判決等近代才有的新趨勢及規定,也都多少會加長比賽時間,但那些都不是導致今天平均比賽時間變這麼久的主要禍首。到頭來,根本問題被發現出在投手的行為上,我想這也是為什麼大聯盟會想力推投球時鐘,來更有效率地處理比賽時間的難題。
不過如果回到問題的根本,並從另一個角度切入,要吸引年輕世代的球迷喜歡上棒球,思考如何增加球在場內流動的機率、提高場上球賽內容的品質與精采程度,或許會是比縮短球賽時間更好的改進方案。
畢竟假如球都只在投手跟打者之間流轉,出現一堆三振、保送、全壘打,守備參與明顯下降,比賽恐怕會顯得太單調,無法抓住年輕人的注意力。至於要怎麼改善場上動作和內容逐漸趨於單調的現代棒球,根治棒球球迷高齡化的窘境,則又是另一個不一樣的議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