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惡詹姆斯是不需要有理由的,為數不少的球評和媒體甚至直接坦白,「我們就討厭詹姆斯,沒有理由,就是不喜歡他」。
為反對而反對,為不爽而憎恨,為情緒而發洩,這恐怕是詹姆斯2010年在ESPN電視上「決定」轉戰邁阿密之後,他意外贏得全天下「毒濫」的主要原因。
其實反詹姆斯的人心裡都很清楚,球場上的詹姆斯足夠偉大,他並不需要再證明什麼,四年三座年度MVP、一座得分王,六年三度帶領球隊打進總冠軍賽,2007年他甚至還靠著自己一個人的力量,就率領騎士殺進總冠軍賽。
這就好比沒有人會否定馬龍、史塔克頓、巴克利為偉大球員,沒有總冠軍是有遺憾,但絕不會影響他們的歷史定位和偉大評價。
球場外的詹姆斯從不惹事生非,他不會把老婆脫光丟出門外,也不曾搞七捻三,他沒有酒駕超速攜大麻,也沒有跟裁判、聯盟、對手抱怨過什麼,有誰聽過詹姆斯和教練槓上的,即使輸球,詹姆斯從不曾指責他的任何一名隊友。
球場上表現完美,擁有超強統治力,球場外潔身自愛,從不惹事生非,儘管詹姆斯超自負又帶點孩子氣,那又如何!難道要像喬丹嗜賭成性,或者像布萊恩唯我獨尊,還是要他像賈奈特垃圾話滿嘴噴,那才叫偉大不朽的球星。
長久以來,我一直很喜歡詹姆斯,特別是在他2010年決定轉隊邁阿密,跟摯友韋德一起打拼,我更欣賞他的決定、氣魄與情義。
我喜歡詹姆斯有10個理由:
1、我一直是熱火的球迷,是萊里的追隨者,對詹姆斯決定加盟熱火,喜上加喜。
2、2007年季後賽,詹姆斯一個人率領騎士宰巫師、淘汰籃網、掃掉活塞,讓我真正見識到喬丹以後,另一個具有完全主宰力的NBA球員。
3、原本我認為前公牛王朝小前鋒皮彭(Scottie Pippen)是史上最棒、最全能的小前鋒,但詹姆斯改變了籃球歷史和我的想法。
4、詹姆斯的打法和風格,跟喬丹、布萊恩不同,他具有像鄧肯、歐尼爾的統治力,又能像喬丹、布萊恩一樣的隨意得分、突破、改變比賽風格。
5、球場上的詹姆斯,永遠讓人有一分莫名期待,期待他做出什麼違反籃球傳統和定律的動作或表演。
6、他不會跟裁判槓上,他不曾跟教練耗上,即使慘敗輸球,他也沒有抱怨指責過任何一名隊友。
7、他是一名無私的籃球員,不管他關鍵時刻是不是把球投進了,在詹姆斯先天觀念裡,籃球就是團隊運動,就需要團隊合作才能成功,這是正確的。
8、他願意降薪,不確定自己還是球隊一哥地位,就跟好友一起成為隊友打拼。
9、那些討厭或質疑詹姆斯的理由或沒有理由,都有點蠢,這更能證明詹姆斯貨真價實和與眾不同。
10、總是有很多人公開莫名的討厭他、詛咒他、質疑他,也因為如此,讓我更喜歡、更支持他。